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

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积极发挥 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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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积极发挥

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渝民〔202036号)精神和要求,协会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24号),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正确认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明确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严峻形势,时刻关注最新疫情动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并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各项防护工作,严防疫情发生,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确保生产经营有序正常进行。

    二、落实“五必须”要求,做好复工复产防疫准备工作。

    严格落实“五必须”防控要求,一是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三是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五是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复产防疫准备工作,准备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做好办公场区、食堂、车辆的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临时隔离场所。

    三、遵守报备、承诺制度,有序复工复产。

    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按照我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遵循所属地区关于企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的具体安排,有序复工,并严格遵守报备、承诺制度,做好内部管理和情况上报工作。

    四、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良好沟通渠道,与企业共渡难关。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协会及时收集和了解企业情况,全面了解疫情对行业的冲击和影响,向有关部门反应并提出相关建议。及时传达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协助行业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利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会刊,做好宣传,及时报道行业企业主动扛起责任担当,发挥行业优势,参与疫情防控的情况,推广行业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0年2月12日

 

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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